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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、佛山、肇庆、清远四市社保互通
2016-02-01 11:41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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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广州市、佛山市、肇庆市、清远市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签订了《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合作协议》,这标志着四市实现流动就业参保人的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,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任何一方直接申请办理转移。

  近年来广佛肇清四市积极探索社保经办服务合作,2011年广佛肇共同签署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合作协议;2015年,广清两市先行试点,实现两地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。而此次四市共同签订合作协议,标志着四市实现流动就业参保人的社保关系(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)无障碍转移,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任何一方直接申请办理转移。

  根据协议,四市将建立起常态化社会保险风险防控联系和交流平台,有效预防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及重复领取待遇行为的发生。